关于加强图书购置管理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图书购置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—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》《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——固定资产》有关图书资产管理的规定,自2024年12月1日起,凡使用教育经费、科研经费购置的图书均按学校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办理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图书验收由图书馆负责办理,具体程序如下:
1.准备以下验收材料提交图书馆:
(1)所购置的全部图书资料;
(2)购书发票;
(3)下载填写《西南石油大学图书资产验收单》。
2.图书资产验收流程:
(1)采购人将图书与验收材料交送至图书馆资源建设部(明辨楼F306二期);
(2)图书馆对资料和实物进行验证核对;
(3)核签《西南石油大学图书资产验收单》验收意见;
(4)图书馆对交送的图书进行编目、加工、典藏;
(5)图书馆通知采购人办理借阅手续,采购人可借180天(可续借2次,每次60天),超期归还按图书馆借阅管理办法执行。
二、图书报销由计财处办理,具体报销资料如下:
购置图书报销需准备的材料:预约报销单;购书发票;与发票一致的图书清单(如发票上已打印图书明细无需提供);《西南石油大学图书资产验收单》;支付凭据(如已支付,教育经费购置500元以上,科研经费购置1000元以上需要提供)。
特此通知。
计划财务处(采购中心) 国有资产管理处 图书馆
2024年11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