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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内容

关于图书馆寒假开馆等工作安排的通知

  根据学校寒假工作安排精神,经研究决定:对假期内到期的借阅图书,借阅期限延至开学后第一周内,不作超期处理。并对图书馆假期开馆时间作如下安排,如给您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!
  2015年1月17日至2月15日,周一至周五14:30—17:30开馆;
  2月16日至2月22日闭馆;
  2月23日至25日14:30—17:30开馆。

  备注:凡还书日期在1月17日至3月8日(均含当日)期间的图书,在3月8日(含当日)之前归还,均视为不超期。凡在1月16日(含当日)之前已经到期的未归还图书,其超期天数系统将自动连续计算,不会给予扣除。

图书馆
2015年1月14日